在河南生活的部分外省群众无需返回户籍地,在居住地派出所即可就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对象
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海南、重庆、贵州省(区、市)在河南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
受理材料
年满16周岁居民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居民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2、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3、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