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新生儿入户跨省市办理如下:
回答:可以,如果新生儿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的户籍在浙江省其他市,可以直接在绍兴办理新生儿跨市落户。
办理条件:
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符合父母双方为同民族、婚内出生等办理条件的,即可跨省办理落户。
办理材料:
主要包括:
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