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市内搬迁或离开东莞,可以在粤居码小程序“个人地址”模块里注销本人原地址信息,本人关联该地址的居住证使用功能将一并中止。
本市户籍居民,在省内其他地市办理有居住证的,如将本市户籍地址或本市其他地址设为“常住地”,系统将中止其在外市的居住证使用功能。
如何设置管理常住地址?
市民可在“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内,根据本人实际居住情况设置管理“常住地”地址。
在“个人地址”--“地址信息”--“更多”中,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设置“设为常住地”(只能选择一个)。
设为“常住地”的地址将作为居住地址,流动人口通过个人亮码使用、记录校验属真实居住的,183天后自动生成《广东省居住证》电子证照,推送给本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