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已经参过保只需要缴费,后续年度会由相关部门自动为城乡居民办理。
除首次参保人员外,以下人员需要办理续保手续
除新参保人员外,下列情况需在11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相关资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年满18周岁仍在我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生,需携带相关学籍证明按“学生儿童”身份办理续保验证;
2、办理过居民医保停保手续需重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3、上一年度以大学生身份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且未办理过大学生毕业后补缴登记,需参加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4、参保居民需停止城乡居民医保的,应由本人或亲属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停保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