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
账户开立后,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年缴费上限为1.2万元。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才能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死亡后,该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理财公司、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合肥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启动实施,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