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人社部在官网公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这些城市或地区的参保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 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两个账户开立后,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年缴纳上限12000元,缴费即可享受税费优惠。可购买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具体金融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将公布产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