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注: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费用: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
有效期:派出所签发的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计算。
(一)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三)交纳证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