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由主申请人登录“浙里办”,搜索“余杭一码通(数字市民码)”,进入“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货币转实物”模块进行在线登记。
2. 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由主申请人登录“浙里办”,搜索“余杭一码通(数字市民码)”,进入“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模块,选择“货币转实物”进行登记。
登记结束后,将予以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告知,并请于3个工作日内补交异议材料(提交异议材料地址:余杭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13窗口),逾期不提交的视作放弃本次实物配租。通过资格审查的家庭名单将在“余杭住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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