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待遇享受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缴居民医保的人群:
在我县行政辖区内所有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包括下列人员:
1.农村居民;
2.城镇非从业居民;
3.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统称为大中专学生);
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注意:
1.凡已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集中参保的学生不得在户籍地重复参保;
2.除商业保险外,凡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异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参保;
3.在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以及新生儿等原则上随家长一起以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