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4050社保补贴政策2023
一、申领条件
具有武汉市户籍,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在个人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下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含电子证)的以下九类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近一年停留在社保个人缴费窗口的);
(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高校毕业生: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含电子证)的高校毕生。
二、补贴标准:
现行补贴标准为673.19元/月/人。月实际缴费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缴费补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只参加了一项的只补贴一项。实行先缴后补,按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