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婴儿落户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行政审批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行政审批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其中婴儿出生1年后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公安派出所对未按时申报出生登记的情况说明进行核查。
婴儿出生5年后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后,再由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随父或母落户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出生证明电子副页(原件)、非婚生育声明(自备)、民族成分确认书(自备)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如孩子是出生5年后申报登记的,10个工作日后窗口领取户口簿或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