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新农合就医怎么报销
1、参保居民已领取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的,须持卡就医结算;未领取的,就医时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就医时须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在收治参保居民住院时,应认真核验患者的身份,必须做到人、卡相符,并及时准确上传参保居民就医的相关信息。
住院待遇
参保居民在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医保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支付。
双向转诊
参保居民住院过程中因病情需要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时不再重复计算起付标准。向上转诊的参保居民实行累计起付标准,向下转诊的参保居民不再另设起付标准。参保居民转诊时,须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其办理转诊手续,未办理转诊手续的,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统筹区内医院间互转,通过参保人本次就诊住院时间,与最近一次就诊出院时间进行对比,如果不超过72小时,默认为双向转诊,如果超过72小时则不享受双向转诊待遇,仍按相应级别起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