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大专毕业生是否可以落户武汉?
【回答】
年龄符合要求、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大专毕业生,可以落户武汉。
注: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办理材料:
1、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需本人手写签名);
2、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丢失的,由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登陆账号供民警核查学籍信息;
3、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权属凭证及关系凭证,该自有房屋立户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未立户的需房主书面同意;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在租住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在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房主书面借住证明;
4、配偶及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关系凭证;
5、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未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