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2022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政策:
(一)岗位管理。引进人才为科级干部的,保留原职级待遇,一年后根据工作实绩和岗位空缺情况安排领导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首次聘用时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聘在相应岗位。
(二)生活补贴。在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的基础上,发放生活补贴,其中博士每月5000元,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人员和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其他人员每月1000元,连补3年。
(三)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泰安市区内没有房产的,可申请入住泰山区人才公寓,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70%的标准收取租金。
(四)购房补助。引进后5年内在泰山区购买首套住房的,按照博士15万元,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人员和硕士研究生8万元,其他人员5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
(五)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在我区公办幼儿园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照就近原则给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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