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统一缴费政策。参保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
企业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按国家和省规定纳入缴费基数项目的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