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韶关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地方特产2022-12-06 20:20:01未知

韶关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韶关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按规定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享受对应年度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韶关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

  1.一般诊疗费(村卫生站5元/人·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元/人·次)纳入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70%给予支付。

  2.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卫生站和大、中专、技校校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由约定基层医疗机构同意转往二级医院的50%,转往三级医院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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