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管理细则》的通知,该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一共6章23则对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管理、信息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关于居住登记
《细则》明确,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申报方式可以采用现场申报和网络申报。
现场申报
应当提供来蓉人员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及居住地住址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居(村)委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办理,在“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录入来蓉人员基本信息。
网络申报
应登录“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通过“居住登记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经居住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审核通过,申报信息进入“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后生效。
申报人可以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居住登记信息。需要纸质凭证的,可在居住登记满90日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打印居住登记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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