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修订版)》
《目录》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结合金牛区产业特色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进行了延伸,从ABCDE五个层次细分了科技创新、重点产业、技术技能、教育卫生、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金融法律等7个维度,明确了166条人才标准。具体如下↓
成都市金牛区人才分类目录
A类 杰出人才
①诺贝尔奖获得者;
②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③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④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⑤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⑥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院士;
⑦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人选;
⑧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1完成人);
⑨ 国家实验室主任。
B类 领军人才
1.科技创新类
①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除顶尖人才之外的人选;
②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③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④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⑤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⑥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⑦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⑧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⑨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主任,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董事长、总经理);
⑩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第1位负责人;
⑪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第1位负责人。
2.重点产业类
①近5年,曾在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最新发布为准)总部或区域总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②上一年度,金牛区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5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③上一年度,在金牛区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④上一年度,在金牛区纳税1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⑤上一年度,在金牛区研发投入2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⑥新签约引进经成都市认定的“153”重大项目和高能级项目,注册落地1年内经济贡献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⑦ 在金牛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20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
3.技术技能类
① 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② “国家工程师奖”获得者;
③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④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⑤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⑥ 大国工匠;
⑦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4.教育卫生类
①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
② 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
③ 国家级教学名师;
④ 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⑤ 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⑥ 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⑦ 国家级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⑧ 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5.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① 近2届奥运会金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② 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③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④ 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⑤ 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⑥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⑦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⑧ 国家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第1完成人。
6.金融法律类
① 近5年,在金牛区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2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② 全国优秀律师。
C类 高级人才
1.科技创新类
① 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②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
③ 中国专利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④ 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或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前2名);
⑤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限1人),四川省备案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平台主任(限1人);
⑥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限1人);
⑦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第2、3位负责人;
⑧ 省级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⑨ 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⑩ 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⑪ 省级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入选者;
⑫ 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⑬ 省级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级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获得者;
⑭ 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主要负责人;
⑮ 成都杰出人才获得者;
⑯ 成都市“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入选者;
⑰ 成都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完成人(第1位)。
2.重点产业类
① 上一年度,金牛区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3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② 上一年度,在金牛区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③ 上一年度,在金牛区纳税5000万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④ 上一年度,在金牛区研发投入5000万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⑤ 总部在金牛区内且在境内新上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⑥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⑦ 经四川省认定的瞪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⑧ 新签约引进经成都市认定的重大项目和高能级项目,首次年度经济贡献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⑨ 经成都市认定的“双百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⑩ 经成都市认定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⑪ 在金牛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15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
⑫ 上一年度,与金牛区内MCN机构独家签约的年带货销售额5亿元(含)以上的主播。
3.技术技能类
① 世界技能大赛银、铜牌获得者;
② 全国技术能手;
③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④ 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⑤ 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⑥ 省级工匠;
⑦ 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4.教育卫生类
①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② 省级特级教师;
③ 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④ 中国医师奖获得者;
⑤ 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⑥ 省级卫生健康首席专家;
⑦ 省级十大名中医;
⑧ 省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以上分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⑨ 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⑩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⑪ 成都市十大名中医。
5.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① 近2届奥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② 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③ 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
④ 长江韬奋奖获得者;
⑤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等级项目负责人;
⑥ 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主创人员;
⑦ 中国电影华表奖、电视剧飞天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⑧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⑨ 中国戏剧梅花奖、音乐金钟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金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获得者,舞蹈荷花奖单项奖获得者或作品奖第1主创人员;
⑩ 省级“友谊奖”获得者;
⑪ 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⑫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⑬ 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⑭ 成都市“金沙友谊奖”获得者。
6.金融法律类
① 近5年,在金牛区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1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② 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
③ 省级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入库律师;
④ 近5年,省级优秀律师、省级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获得者。
D1类 优秀人才
1.科技创新类
① 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至3完成人)、三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②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限2人),四川省备案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平台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限2人);
③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限2人);
④ 成都市备案认定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或技术骨干(限2人);
⑤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或技术骨干(限2人)。
2.重点产业类
① 上一年度,金牛区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② 上一年度,在金牛区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③ 上一年度,在金牛区纳税2000万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④ 上一年度,在金牛区研发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⑤ 新签约引进经成都市认定的重大项目和高能级项目,注册落地1年内上规上限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⑥ 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⑦ 在金牛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10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
3.技术技能类
①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② 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工作室领衔人;
③ 成都工匠;
④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⑤ 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⑥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期内)。
4.教育卫生类
①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② 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③ 成都市特级教师;
④ 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术技术带头人;
⑤ 省级名中医;
⑥ 省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以上分会委员;
⑦ 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⑧ 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带头人;
⑨ 市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以上分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5.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① 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输送培养出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② 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主创人员;
③ 成都市工艺美术大师;
④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传承人。
6.金融法律类
① 近5年,在金牛区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5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② 持有CFA、CPA、CFP、FRM、FIA等资格证书在金牛区金融机构相关部门任职人员;
③ 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入库律师;
④ 近5年,成都市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获得者。
7. 其他类
取得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D2类 骨干人才
①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1人);
② 在金牛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5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
③ 上一年度,与金牛区内MCN机构独家签约的年带货销售额2亿元(含)以上的主播;
④ 金牛工匠;
⑤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⑥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⑦ 成都市名中医;
⑧ 市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以上分会委员;
⑨ 取得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E类 基础人才
① 上一年度,与金牛区内MCN机构独家签约的年带货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的主播;
②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③ 取得国内外高校本科学历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自主认定类
对金牛区重点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和新引进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给予自主认定权,最高可认定10名同层次人才。
对上述分类未涵盖的,在成都市金牛区作出较大贡献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认定为A、B、C、D、E类同等层次人才。《成都市金牛区人才分类目录》根据《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和人才供求情况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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