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通办对象
男女双方或者有一方户籍在南昌市的内地居民(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除外),可到南昌市任一县(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业务范围
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三种业务。
三、办理材料
结婚登记:男女双方有效的户口本、身份证和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离婚登记:申请时提供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领证时需提供上述原件并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补领婚姻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
四、办理方式
当事人可通过“赣服通”、江西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或各县(区)婚姻登记处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按所选时间前往办理。
五、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