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公租房转租转借行为这样举报:
如群众发现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行为,可直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或运营管理单位反映。
市住房保障部门电话:
0771-5620306、0771-5705841
运营管理单位电话:
0771-2236682、0771-2236683
也可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
nnfhgsxfts@163.com
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需要什么条件?
目前南宁市本级公租房主要面向四类家庭供应:
第一类为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条件是具有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户籍、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第二类为本市户籍非低收入家庭,条件是具有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且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家庭包括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户籍和本市城市规划区农村户籍的家庭。
第三类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条件是毕业不满5年且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非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的家庭,还需提供居住证。
第四类为外来务工人员,条件是非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家庭,同时还需提供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