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
调整对象:2022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每人每月增加金额:一级伤残人员增加150元,二级伤残人员增加140元,三级伤残人员增加130元,四级伤残人员增加120元,五级伤残人员增加110元,六级伤残人员增加100元。
此次供养亲属抚恤金实行定额调整,调整额度为:5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70元)。
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工伤,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287.5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630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97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