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街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如有以下情形,暂不能接种: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等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或既往接种过本疫苗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1)高血压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但收缩压仍≥160mmHg和(或)舒张压仍≥100mmHg者。
(2)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或患有上述急性并发症痊愈未满2周的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 13.9mmol/L者。
(3)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TSH> 10uIU/L, 且T3. T4低于正常值者;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性突眼患者。
3、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接种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4、有惊厥、癫痫、格林巴利综合征,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
5、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 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者。
6、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抑制剂者。
7、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8、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9、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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