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材料大汇总 宁波市工伤保险

地方特产2023-07-28 10:39:02佚名

宁波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材料大汇总 宁波市工伤保险

  宁波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材料大汇总

  用人单位应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或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后 30 日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并提供下列材料:

  ( 一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一份;

  ( 二 ) 工伤医疗费发票原件一份;

  ( 三 )病历、出院小结及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复印件一份;

  ( 四 ) 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伤还需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 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需提供);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司法部门的判决 (调解书 ) 复印件一份 ( 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需提供)。

  ( 五 ) 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需要供养的,需提供:

  1.《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申请表》原件一份;

  2.供养亲属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亲属关系材料原件一份 (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需提供亲属关系申报承诺);

  4.供养亲属无生活来源承诺书原件一份 ( 18 周岁以上需提供, 申报承诺);

  5.户籍地社保机构开具未享受养老待遇证明原件一份(男 60 周岁以上,女 55 周岁以上供养人员需提供, 自动获取,如数据 不全需提供)。

本文标签: ,原件  ,待遇  ,工伤  ,亲属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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