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公积金延期还款申请条件

地方特产2022-04-12 09:00:17未知

2020年南宁公积金延期还款申请条件

  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限的阶段性政策是什么?

  根据《关于实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南金规〔2020〕1号)内容,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预告登记或不动产权证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期限的,贷款申请期限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即从2020年1月24日广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起,如不动产预告登记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在此日期之后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贷款申请时限至2020年6月30日。举例: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期为2019年1月23日,贷款申请时限为2020年1月23日以前,不能延期;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之后的,贷款申请时限可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的受理对象是什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以下四类人群可以申请延期还款:因感染病毒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加防疫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申请人可以向管理中心提交住院证明、疾病证明、社区隔离证明、工作证明、停工证明、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明的电子版形式,可联系12329服务热线进行申报。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可以延期多久?在什么时候申请?

  管理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审核是否符合延期条件,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2020年6月30日。

  延期还款的申请人须在需要2020年1月24日前无逾期,并提前10个工作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允许延长的期限为28天,到期归还后如需再次申请必须重新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素关注南宁本地宝微信号,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南宁公积金提取贷款预约,查询排队实况,个人账户或是单位账户查询个人公积金查询,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转移等办理指南等


本文标签: ,贷款  ,申请人  ,时限  ,疫情  ,期限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