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时间:
2023年11月15日零时至2024年3月15日24时,提前或者延长供热时间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供热价格:
(一)根据(平发改价格【2023】21号)文件,居民建筑每平方米18元,(多层楼房按建筑面积90%收费,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高层建筑按建筑面积的85%收费)。
(二)非居民建筑每平方米28元(按建筑面积收费)。
(三)计量收费:居民建筑基本热价每平方米5.4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29元。非居民基本热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4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96元。
(四)缴费期限:2023年9月20日至11月10日。10月15日前为居民缴费优惠期,优惠额度3%,非居民不优惠。
缴费方式
(一)新建住宅首次供热实行整体供热,其首次采暖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向供热公司缴纳。
(二)缴费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平山西柏坡冀银村镇银行、平山县集中供热客户服务大厅。缴费方式:所有用户均可使用银行卡、现金、转帐、微信、支付宝、网银等方式缴费。
客服电话:82921320、82921321、8292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