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范围(扬州高校就业生补贴)

地方特产2023-11-14 21:14:15佚名

扬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范围(扬州高校就业生补贴)

  扬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申请范围】

  省内外(不含境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招收全日制普通学生的成人高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注: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学费补偿: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并实际到岗就业,连续就业达到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文标签: ,学费  ,全日制  ,在校  ,个月  ,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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