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未参加本周期第一轮考核且没有申请延期考核的,即判定为不合格。
医师因个人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周期首轮考核,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申请,由主要执业机构审核盖章,并报送所属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下一轮考核。
本周期第一轮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后,医师要在规定时间进行复考。
(一)延期考核申请。
不能参加本周期第一轮考核的医师应于2024年1月19日前提交申请,由主要执业机构批准同意后提交至所属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方可延期考核。
(二)参加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医师均可在系统上申请免考。
1.简易程序申请免考的条件:考核周期内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医师在简易程序报名成功后,可申请免考。
2.一般程序免考的条件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
3.免考申请由医师主要执业机构审核,并提交考核机构复核,复核通过即申请成功。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考核机构驳回其免考申请。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相关程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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