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亲属抚恤金
享受条件: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待遇计发标准
计发基数:本人工资。
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 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增加10%
负责支付方: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注意:
职工因工死亡或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只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以上内容是根据2021年7月1日起执行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得来的,仅供参考,具体以线上及线下办理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