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付标准:
参加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
住院报销:
(1)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6%。
(2)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2%,其中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为93%。
(3)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8%,其中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退休人员为90%,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为92.5%。
(4)未按规定办理转外备案手续住院:报销比例为70%。
(5)意外伤害:在本地医疗机构就医超过24小时至5个工作日、在外地医疗机构就医15个工作日内申报备案的,按照⑴—⑷规定报销比例的70%报销;超过前述申报期的,按照⑴—⑷规定报销比例的50%报销。
(6)因急诊抢救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7)年度报销限额: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