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改革的主要特点
一是保留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设置和部分功能,继续发挥其积累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统筹基金保障功能,把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切实帮助有就医需要的参保职工。比如在职人员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为3500元,退休人员为4000元,而在此之前不享受这项保障。
三是强化了统筹基金支撑能力,在人口老龄化、就医需求持续增长的大趋势下,更有利于保障参保职工的权益。
武汉实施门诊保障方式改革,对参保职工的保障提升体现在哪些方面?
第一,提升了职工医保互助共济功能。门诊需求多、患病多的参保职工明显获益,之前不能报销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特别是身患慢性病的参保职工,实际获益金额远远超过个人账户减少金额。
第二,实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改革前,个人账户只能由参保职工本人使用。改革后,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从参保职工本人拓展到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特别是身体健康的参保职工可以用本人账户支付子女、父母的就医购药费用,在统筹基金“社会大共济”基础上,又增加了个人账户“家庭小共济”。
第三,拓展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改革后,参保职工除了可以用个人账户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药店买药发生的费用外,还可以用个人账户为配偶、父母、子女等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使用效率更高,保障范围将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