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电动车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违法行为+罚款金额)

地方特产2022-04-13 06:02:29佚名

贵州省电动车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违法行为+罚款金额)

  一、贵州省电动自行车驾驶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

  1.未携带行驶证和悬挂号牌:一次罚款20

  2.未戴安全头盔:一次罚款20

  3.搭载12周岁以上乘客,或搭载学龄前儿童未使用安全座椅 :一次罚款20

  4.逆向行驶 :一次罚款40

  5.载客营运:一次罚款40

  6.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一次罚款50

  7.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一次罚款40

  8.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管理的装置:一次罚款40

  9.酒后驾驶电动二轮车:一次罚款50

  10.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一次罚款50

  二、贵阳市电动车必须登记上牌才能上路行驶

  2021年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领取号牌或临时通行标识;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满后(过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均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会怎么样?

  2021年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领取号牌或临时通行标识上道路行驶、过渡期(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满后继续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一律依法扣留车辆并进行严格处罚。

本文标签: ,电动自行车  ,号牌  ,过渡期  ,电动车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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