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谷生产者补贴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核实,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张榜公示。稻谷收购补贴也要在相关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天。
【稻谷补贴发放】
对经审定的稻谷实际生产者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平台,直接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或拨付到规模经营主体账户;
稻谷收购补贴将直接发放到组织市场化收购的企业或单位。
【补贴标准】
(一)稻谷生产者补贴
稻谷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做到“谁种粮,谁收益“应享尽享、应补尽补"同时充分考虑小农户利益,并适度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
1、直播水稻的主体补贴标准为30元/亩。
2、非直播水稻50亩以下的主体补贴标准为70元/亩。
3、非直播水稻50亩以上(含50亩)的主体补贴标准为100元/亩。
*注:国家、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予补贴。重金属污染区不予补贴
(二)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
稻谷补贴资金用于稻谷市场化收购,在省级允许调剂使用额度内规范使用,不得自行再作调剂。按照截至2023年11月30日实际市场化收购量确定,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5元/吨的标准。2023年12月1日以后市场化收购的稻谷数量纳入2024年度稻谷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