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居住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注:居住证办理不需要提供“居住登记凭证”,系统有登记信息
1、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2、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户口簿),
3、居住地住址的证明材料按以下情形分别提交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
①居住在个人自购房(自建)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权属证明或者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复印件;
②居住在个人租住的出租房屋,提供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证使用)和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③居住在亲友所有房屋,提供亲友房屋产权证或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材料之一复印件;
④居住在单位、学校内部宿舍或单位、学校自购(自建)或租赁的出租房屋的,提供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盖公章)和产权证或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材料之一复印件。
合法稳定就业:
①自主创业的,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相关投资、创业信息(可以由申请人通过微信“企查查”小程序提供查询信息);
②劳动就业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社保缴纳凭证);
连续就读:
大中院校学生,应提供本人的学生证或大中院校出具的录取证明(盖公章);就读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应提供有效的学籍证明(盖公章);
4、代办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件》或《户口簿》,以及委托人符合二代证人像标准的电子照片(可以由亲朋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