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奉献奖”奖项和获奖标准
根据《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国无偿献血表彰活动,表彰和奖励在无偿献血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单位、省(市)和部队。自1998年《献血法》实施以来,全国已累计开展10次表彰,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人次逾180万,在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参加无偿献血方面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1、金奖
(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
2、银奖
(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
3、铜奖
(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
4、终身荣誉奖
(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无偿献血次数统计规则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