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承办机构: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依法继承的,按照操作规范1.8.6的规定提交材料;
(2)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代为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核发证书
办理地址:位于承德市双桥区东环路南环大桥东侧(承德市双桥区、高新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办理不动产业务分别在各个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办理电话:0314-2259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