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佛山三水区乐平镇购房补贴活动方案
一、购房补贴对象及范围:
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在乐平镇购买新建一手商品住宅(不含车位、商铺、公寓)的购房人,在完成契税缴纳后可提出补贴申请,审批通过后予以补贴。
二、购房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成交价的1%。累计补贴金额上限为300万元,先到先得,申请满后自动截止。
三、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1、在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正式签订网签合同的购房者,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应契税缴纳后可申领补贴。
2、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人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
3、申请人需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和绑定银行卡后,首页搜索专题名称关键词“乐平镇购房补贴”,进入详情页,点击“立即申报”。申请人填写系统上表单,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附件: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银行卡POS交易小票、身份证、承诺函。
4、审核部门将对购房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如不符合申报条件则将告知审核不通过原因,购房者可相应补充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在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后将按照相关流程由乐平镇拨付资金。
四、购房补贴申请规则:
1、购房补贴申请人与购房人必须一致。
2、补贴申请时限:最晚申请补贴时间不超过2023年9月1日下午5点30分,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同一申请人在活动时间内多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可多次申请补贴。
4、2023年4月22日前(不含4月22日)已网签,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7月31日申请退房(注销网签及备案)的,在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退房人家庭(夫妻双方及其父母、子女)在同一楼盘再次购买新建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
5、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7月31日网签并已领取补贴后申请退房(注销网签及备案),必须退还补贴款项后,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方予以办理注销网签及备案。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购房补贴需按规定进行缴税,应按“偶然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在发放补贴时由乐平镇城建和水利办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