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家长以什么方式落户的,未成年子女都可以投靠父母,根据厦门规定,落户岛内满5年,落户岛外满3年的,小孩就可以申请投靠
注意:如果家长以这几种方式落户,小孩投靠时间没有限制,任何时候小孩子的户口都可以迁入:
1、干部调动落户
2、毕业生落户(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以毕业生落户也要满足3-5年限制)
3、技能落户
其他情况:对于入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
以上情况小孩投靠时间没有限制,可以马上随迁小孩户口
一、依据:《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二、申请条件:
(一)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
(二)将户口迁入思明区区、湖里区,需父(母)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三)对于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四)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中级技能的人才以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来厦工作多年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入厦审批事项的通知》(厦人[2007]8号)等规定落户厦门后,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五)父母离异、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父(母)落户,只计算父(母)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
(六) 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符合技能人才落户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在思明、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落户在思明、湖里区自有住房的地址上,其中经人社局批准调入时具有中级职称或中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后,其未成年子女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三)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需提供);
(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原件(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并盖户口专用章)或亲属关系公证原件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司法鉴定书》;
2.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离婚协议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
3.如投靠的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或事实收养公证;
4. 如投靠的子女属非婚生育的,还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或双方的《声明》。
(五)符合办理条件第四项、第五项的人员,由窗口民警进入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人社局人事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存档。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四、办理方式:
(一)直接到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口受理窗口申请。
(二) 进入“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或“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经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送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户口受理窗口办理。
详情请咨询各区行政服务中心
落户咨询电话:
思明区:0592-5302922; 湖里区: 0592-5383551 ;集美区: 0592-6195250 ;
海沧区:0592-6050756; 同安区:0592-7558218 翔安区:0592-762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