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还住房贷款提取办理流程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提示:
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2、 在市住房公积金本部(含四县)办理的全额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上述1、2两项; 组合贷款的,还需按4、5项提供商业住房贷款部分材料;在扣款日及后一个工作日不受理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及市中心本部(含四县)以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 提供1、2、4、5项。3、6两项根据实际提供
3、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办理。每年仅可按一套住房提取,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贷款的需在结清后次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再追溯办理。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
二、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备 注 |
1 |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 一份 | 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
2 | 申请人身份证 | 需查验 |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
3 | 结婚证或户口簿 | 需查验 | 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薄 |
4 | 住房借款合同 | 需查验 | |
5 | 借款银行开具的还贷证明 (可证明该套贷款截止目前已还本息总额) | 一份 | 有效期一个月,还款期间发生提前或结清还款的,须另外出具提前还款或结清凭证原件。模板可在合肥公积金网站下载 |
6 | 房屋共有产权证明 | 需查验 | 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或网上备案单) |
三、特别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可以按照下列要求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 积金提取业务:①委托法定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或民政机关出具 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②委托用人单位代办提取的,应由单位经办人本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时需出具提取人、代办人身份证。单位统一 办理转回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所有表格均可在合肥公积金网站下载使用。
3、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4、在符合提取条件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需在单位足额缴存并办理停缴手续后,可申请销户提取。
5、办公地址:①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交通银行对面群艺巷内;②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窗口;③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公积金窗口;④政务区琥珀五环城2#写字楼四层(金寨路和习友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6、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
7、电话咨询热线: 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