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聘这些员工享受一次性吸纳补贴!
一、补贴对象
(一)、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二)、招用下列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1、我市户籍脱贫人口
2、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
3、我市户籍零就业家庭人员
4、我市户籍登记失业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
5、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2000元/人
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6000元/人
对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注意: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
示例:
重庆某公司去年8月份通过社会招聘,吸纳了3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至今已为他们连续缴纳一年多的社保;
今年3月份通过校园招聘,吸纳了5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至今已为他们连续缴纳半年的社保
该公司可申请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金额为:
1、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6000x3=18000元
2、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2000x5=10000元
3、共将获得一次性吸纳补贴:10000+18000=28000元
三、补贴申请
(一)、线下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参保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二)、线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重庆智能就业平台”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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