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指创业前按照规定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2、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统招大专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为准,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
3、贫困劳动力(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4、退役军人;
5、农民工(以“陕西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登记系统”查询为准)。
申请条件:
1、在西安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2、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不得超出法定劳动年龄范围。
3、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后即可申请补贴
4、申领期限为2年,即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距补贴申请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
5、申请人须为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