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公司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8%
河北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在上年度河北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特殊情况除外)。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前,缴费人可按以前基数缴费,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规定需要补差费款的,由税务部门核定。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20〕17号)有关规定:“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