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26 18:07:35佚名

厦门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厦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办理?有哪些办理流程?本文为您介绍厦门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您。

办理条件

➤城乡居民

适用于符合申办条件的城乡居民和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本市户籍: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享受各类社会养老待遇。

2.在厦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

(2)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享受各类社会养老待遇。

➤企业职工

与厦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劳动年龄内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8年7月1日开始,劳动年龄内持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在厦门参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独立个人

适用于本市户籍人员、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个人参保缴费。

(一)本市户籍人员:

1.首次参保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最低参保年龄为16周岁;

2.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前为厦门市户口,首次参保且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3.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后取得厦门市户口,曾在厦门参保且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二)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

1.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

2.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符合延缴政策的;

3.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1.年满16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或女不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50周岁前曾在我市参保缴费,50周岁至55周岁期间的省内户籍女性参保人员;

3.持有厦门市公安机关发放的厦门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在厦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在厦累计缴费不足10年但在福建省内累计缴费满10年并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的省外非本市户籍人员;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并且男性满60周岁或女性满55周岁当月在厦门参保缴费的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女城镇工人年满50周岁时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的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厦门市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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