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业务已开通网上办理
1、办理渠道:上海住房公积金网http://m.sh.bendibao.com/zffw/www.shgjj.com、上海公积金微信服务号、上海公积金手机APP
2、办理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网上租赁提取(如配偶参与提取的,配偶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承租本市非保障性住房且租赁住房不属于本市租赁网签备案范围的职工及配偶;
(2)符合本市租赁提取条件的;
(3)签署过网上服务协议的;
(4)网上承诺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并租赁住房,且授权查询的。
职工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目前暂无法申请网上租赁提取;职工非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职工配偶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也不可以申请网上租赁提取。
3、办理时间:全天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