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武汉指南
一、申请条件
1、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
2、外地生源毕业生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 (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4、《毕业证》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必须)
5、《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技工学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中级工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必须)
6、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权属凭证,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的,提供单位证明或租房合同或借住证明。
7、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必须)
三、收费标准
免费
四、办理事项
法定时限为3个工作日
五、办理渠道
可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进行网上申办(点此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