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护照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符合规定的照片
接待大厅现场采集原件1份2.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接待大厅提供原件1份
3.居民身份证: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原件1份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原件1份5.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公安机关,医疗卫生部门原件1份
6.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7.现役军人除其提交1.2.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8.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1.2.3.4.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9.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