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犬基本要求
办理个人养犬基本要求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
四、犬只符合规定的种类和数量(不得饲养烈性犬,每户限养一只)。
五、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养犬人应按要求到市农委认可的犬类免疫点办理免疫证明。
六、根据《养犬管理条例》办理免疫证明。规定,烈性犬大型犬(犬只站立时肩高超过60厘米,犬长超过100厘米)不得办理养犬登记,并不得在市区内饲养。
七、养犬人既可带齐办证所需材料前往犬证服务网点现场登记,也可在线立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