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63040692、63052142
邮箱:hpqzyjnpxk@vip.163.com
申报单位条件
在黄浦区办理税务登记的本市受疫情影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培训对象
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在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机构仅可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在岗从业人员申报培训需求,劳务派遣人员由其实际用工单位申报培训需求。
培训项目
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均可纳入培训补贴范围。(主营业务是指单位为完成其经营或运作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活动,可参考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规定的主要业务范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