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技能人才落户办理条件如下:
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后,在武汉市连续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
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4.《湖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5.《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6.《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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