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租房补贴标准
1、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为1人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570元;2人的,月补贴850元;3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月租赁补贴额计算低于300元的,按300元计发。在甘井子区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为1人的无房家庭,月补贴460元;2人的,月补贴680元;3人的,月补贴920元;4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月租赁补贴额计算低于240元的,按240元计发。
2、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无房户家庭租住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住房的,每个申请家庭予以补贴500元;租住甘井子区住房的,每个申请家庭予以补贴400元。有房户家庭租住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住房的,每个申请家庭予以补贴300元;租住甘井子区住房的,每个申请家庭予以补贴240元。
3、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租住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住房的,每个申请家庭予以补贴100元;租住甘井子区住房的,每个申请家庭予以补贴80元。补贴时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