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贴对象认定标准
第一类:教职工
南宁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教职工身份以学校出具的证明为准),认定标准具体由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2811650。
第二类:留邕人才
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直、区直或南宁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以上人才需在购房当月前,在自治区或南宁市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认定标准具体由市人社局进行解释。
市人社局和学历方面咨询电话:0771-5381316;
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方面(专业技术人人员类)咨询电话:0771-5668589;
职业技能方面(含职业资格证(技能人员类)、职业技能等级证):咨询电话0771-2427484。
第三类:广大市民
本市居民或非本市居民均可以。